全館即時榜

編輯推薦

特價

見月律師 ──千華律虎

NT$342

「言為天下則,行為天下綱」──
見月律師對中國佛教的貢獻,主要體現於四個面向:
「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
一掃佛門積弊,令明末清初的律宗復興運動達到顛峰;
近代佛教界之傳戒儀軌,皆以大師住持之寶華山作法為圭臬。
大師不僅整頓佛門戒律,對後世之影響重大且深遠;
並推動慈善救濟事業,為佛教之濟世助人創立典範。
大師一生戮力改革叢林,智慧而又圓融的成就,
實與明末四大高僧比肩,皆為動盪亂世之明燈。

作者:釋空行 編撰
ISBN:978-626-7037-68-3
2022.08初版/400頁/15x21x2.3cm/雙色印刷/軟精裝

100 件庫存

90折 省下 NT$38
SKU A115-023N 分類: , , 標籤: ,

描述

見月律師對中國佛教的貢獻,主要體現於四個面向:
「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
一掃佛門積弊,令明末清初的律宗復興運動達到顛峰;
近代佛教界之傳戒儀軌,皆以大師住持之寶華山作法為圭臬。

大師不僅整頓佛門戒律,對後世之影響重大且深遠;
並推動慈善救濟事業,為佛教之濟世助人創立典範。
大師一生智慧而又圓融的成就,實可與明末四大高僧比肩。

見月律師一生以弘揚戒律為己任,秉持「是制必遵」、「非法必革」的精神,因此使所住持的寶華山成為戒律森嚴和山門鼎盛的律宗叢林,馳名全國,而有「律宗第一山」、「天下第一戒壇」之美譽,大師更深得當時佛門的耆宿的讚歎,受讚譽為「千華律虎」、「南山道宣律師再世」。當代禪宗高僧虛雲老和尚便為大師作贊曰:

棄道奉釋,夢著袈裟。三學鼎立,代佛弘揚。
嚴淨毘尼,止作儀張。弘範三界,苦海慈航。

大師自傳《一夢漫言》亦受到當代高僧弘一大師如是讚歎:「歡喜踴躍,嘆為稀有。執卷環讀,殆忘飲食,感發甚深,含淚流涕者數十次……」可見弘一大師對見月律師之讚歎與推崇。

 

學界推薦

空行法師不辭辛苦,將大師的言行忠實再現,讓我們能夠回到三百餘年前一睹大師的堅忍自持。我個人閱讀此書後,除了加深對見月大師的認識,也獲益良多與深感法喜。──陳旺城(佛光大學宗教學研究所創所所長)

 

作者介紹

釋空行

佛光大學宗教所碩士畢。

深感佛法是闡明宇宙人生的真諦,眾生藉由聞思修契入真理,依高僧為典範,把佛理融入生命,洗滌內心的垢染,邁向覺悟的大道。

曾任職臺北市國稅局和臺大醫學院;擔任過勝樂金剛中心講師、紐西蘭金剛總持佛學會講師、紐西蘭Unitec College宗教師、臺北市護持大乘法脈僧團當家師、經續法林會長、釋迦牟尼佛中心會長、桃園少輔院及桃園女子戒治所監獄佈教師。

現任:臺灣佛教僧伽終身教育學會理事;圓通佛學院講師;萬芳醫院、雙和醫院、亞東醫院臨床宗教師;臺北女子看守所監獄佈教師。

著有高僧傳系列之《蕅益智旭》、《雲棲袾宏》。

 

目錄

「高僧傳」系列編輯序
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
推薦序
亂世中堅持戒律的法門龍象 /陳旺城(佛光大學宗教學研究所創所所長)
編撰者序
復興律宗之「千華律虎」

【示現】
 第一章  誕生‧修道
出身軍眷
自做道士
龍華盛會

第二章  出家‧習法
急欲披剃
出家為僧
剛骨凜然
欣慕大戒

第三章  萬里求戒(一)  
近鄉情怯
日行夜參
路途險惡
抄經聞法
一宿難求

第四章  萬里求戒(二)  
參禮聖境
南京參學
初登寶華山
古林庵乞戒

第五章  萬里求戒(三)  
明末亂象
烽火中行腳
初謁三昧和尚
掛單塔院寺
改號「見月」

第六章  法門龍象
圓滿受戒
複講《梵網經》
脫穎而出
研讀廣律

第七章 弘揚戒律
受紫袈裟
報恩寺傳戒
常住寶華山
成拙法師重逢
第一次離山
第二次離山
三昧老和尚圓寂

第八章 智勇護道場
制訂僧約、改革弊病
依律傳戒、以智解怨
土賊騷擾、官兵搜查
智勇雙全、保產護僧

第九章 重振寶華山
第三次離山
第四次離山
高僧讚譽
周濟村民
教誡尼眾
修持般舟三昧
興建寺院
端坐圓寂

【影響】

壹‧廣著群書                     
廣著律學
重要著作簡述

貳‧戒律思想與修持                
結制戒律之因
以戒為師
別解脫戒
菩薩戒
一代宗師

【附錄】
見月律師年譜 
參考資料

 

【推薦序】

亂世中堅持戒律的法門龍象

──陳旺城(佛光大學宗教學研究所創所所長)

本書的主角見月律師生於明萬曆三十年(西元一六○二年),俗姓許,名沖霄,雲南楚雄人。十四歲時父母相繼逝世,由伯父扶養成人。大師二十七歲,伯父驟然離世,大師為無常所感,又愧於自己未盡孝道,因而興起出世之念。起初大師信奉道教;後來,有一老僧送他一部《華嚴經》,大師閱至〈世主妙嚴品〉時,突然夙慧現前而有體悟,於是捨道入佛。崇禎五年(一六三二),由亮如老法師剃度,法名「讀體」。大師從此依止亮如老和尚,學習佛法。

某日,有兩三位剛出家者來聽經,但其所現的世俗之態惹人嫌惡。亮如老和尚勸誡他們:「出家必須先受沙彌戒,再受比丘戒;行住坐臥等,應當具備諸種威儀,才能稱為僧人。若不受比丘戒,威儀不具足,就不能稱為僧人,會玷汙了法門的清譽。」這番對話讓大師下定決心,作為一個僧人,無論如何要如法受具足戒。這段醍醐灌頂的開示,雖然不是對大師所說,卻觸發了大師的萬里求戒。
亮如老和尚認為當時能如法傳戒的是三昧寂光和尚,但三昧和尚在江南一帶傳戒。江南距離雲南萬里迢迢,來回並非易事,因此多次希望大師打消此念。然而大師不改其志,最終還是展開了他萬里求戒的漫長旅程。

從崇禎六年(一六三三)起,一直到崇禎十年(一六三七),大師歷盡艱苦才從三昧和尚受了具足戒,此後隨侍三昧和尚傳戒傳法。大師為了能如法受持具足戒而不惜捨身的精神,註定了大師未來必定是法門龍象。

崇禎十二年(一六三九),三昧和尚應請入南京寶華山,大師也隨入寶華山受監院一職,為眾講戒。在此期間,大師精研律藏,為各方所推崇;但幾次見到同參不如戒法時,便獨自離開寶華山,以彰顯其不願同流合汙之心志。然而,三昧和尚極為器重大師,兩度將大師尋回。
清順治二年(一六四五),三昧和尚示寂,大師繼任法席,住持寶華山三十餘年,致力於律宗之復興,建樹利生萬千。本書將大師的貢獻歸納為「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等四個面向,這也是本書最值得一讀之所在,讓我們得以一睹大師屹立不搖的行願,使得明末清初的律宗得以重新振興。

大師於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正月二十二日圓寂,一生著述等身;其中,《傳戒正範》仍為我國傳戒之藍本,其自傳《一夢漫言》更是受到當代高僧弘一大師推崇。弘一大師如是讚歎:「歡喜踴躍,嘆為稀有。執卷環讀,殆忘飲食,感發甚深,含淚流涕者數十次……」本書即是以《一夢漫言》為藍本,將大師的言教身教,以更為平易近人的口吻,讓現代讀者們亦得以體會弘一大師的感動。

空行法師是我在佛光大學宗教所的學生。法師自幼品學兼優,又通過高普考,曾服務於國稅局及臺大醫學院,表現優異,深得主管讚賞。由於他在求學期間即研讀佛教的經論,遨遊於浩瀚的佛理,自得其樂。在懇求父母同意後,正當年輕有為之際,毅然放下公職,全心投入佛門的修行,並且解行並重。

法師出家後,曾擔任臺北和臺中道場的負責人,也曾應邀到紐西蘭道場擔任中文佛學老師及大專院校的宗教師。他在研究所時,治學嚴謹,課業優異,為人平易近人,個性隨和。此外,他多年來在醫院擔任臨床宗教師及監獄弘法,並在佛學院授課,貢獻所能,服務社會。身為其師,我亦深感榮幸。

最近欣聞法師應慈濟人文志業中心邀請撰寫見月律師傳,並邀我作序推薦。空行法師能不辭辛苦,將大師的言行忠實再現,讓我們能夠回到三百餘年前一睹大師的堅忍自持。我個人閱讀此書後,除了加深對見月大師的認識,也獲益良多與深感法喜。在此,我很樂意以這篇短文作為簡介,並且推薦給大家。

 誌於佛光大學雲起樓研究室

 

【編撰者序】

復興律宗之「千華律虎」

見月讀體律師(西元一六○二至一六七九年),以下簡稱大師,是中國佛教律宗的中興大師。
關於大師的師承,其師公古心如馨律師(西元一五四○至一六一五年)是明末復興律宗的高僧,為古林派之祖,著有《經律戒相布薩軌儀》一卷。其門下弟子很多,由性理、性璞二位法師繼承其法脈,住持古林寺。
大師的師父是三昧寂光律師(西元一五八○至一六四五年),承繼如馨律師的志業,繼續傳戒、弘律的大業,並在寶華山開創律宗千華派,著有《梵網經直解》四卷及、《十六觀懺法》等,奉如馨律師為太祖。
大師可謂是此派的集大成者,承續兩位律師的志業——中興律宗。大師明確倡導「復興律宗,承繼南山」,將戒律的復興與弘揚帶到最高峰,寶華山成為中國律學的中心,各地寺院之傳戒皆以此為軌範。因此,大師被尊為律宗千華派第二代祖,師、南山律宗的後繼者。
律宗千華派以止持、作持二門為宗,尤其注重作持。止持,是「諸惡莫作」之意;作持,即「眾善奉行」之意。此外,千華派主張四分律分通大乘,則與南山宗相同;亦即,其形式上雖屬小乘,然其內容則會通大乘。
大師在律宗的傳承中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清初以來,律宗的復興與弘揚,與大師有莫大關聯,因而造就出千華一脈弘律人才輩出的盛況。大師的大作——《傳戒正範》,可謂是近代「三壇大戒」傳戒儀軌的濫觴。近代佛教界之傳戒儀軌,主要以寶華山之作法為圭臬,可見其影響力之大。
大師對佛教的貢獻,主要體現於「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等四個面向,使得明末清初的律宗復興運動達到顛峰──

一、制定寺規

大師初任方丈後,因應當時的寺院流弊,以及當年行腳、求戒時見聞之佛門衰頹亂象,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制訂隆昌寺的十款僧約。其中數款僧約是取消方丈的特權,例如別眾食、收香儀、不須隨眾出坡等特權,改成方丈與寺僧平等,甚至出坡勞務等不落人後的僧約;大師凡事率先親為,帶領眾僧共同遵守寺規。
大師制訂的寺規,既符合佛陀制戒本懷,又能契合大眾的根性。大師不僅將佛制的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行」、「見和同解」、「利和同均」融入寺規中,並運用「隨方毗尼」的原則,繼承道宣律祖以《四分律》為中心、亦融通他部律藏的思想,來持守戒律,並弘揚戒律。由於大師的堅持,致力於十款僧約的推動,改革當時佛門的弊病,寶華山因此逐漸步向正軌,受到各方推崇,成為當時佛教叢林的楷模。

二、整理律典

大師深究廣律,尤其以比丘戒為主,並加以編撰,著有《薙度正範》、《傳戒正範》、《沙彌律儀要略》、《沙彌尼律儀要略》、《比丘尼正範》、《毗尼止持會集》、《毗尼作持續釋》、《毗尼日用切要》、《黑白布薩》、《僧行規則》等戒律的典籍,作為出家眾舉行剃度、授戒儀式之用,以及僧人持戒的依歸。由於大師躬身研閱廣律及弘揚律典,造就了千華派學律的風氣,以及弘律人才輩出的盛況。

三、恢復律制

大師一生以弘揚戒律為己任,秉持「是制必遵」、「非法必革」的精神,除了制定寺院清規、整理編撰律典等大業,並且恢復唱方結界、三人一壇受戒、說戒、安居、自恣等廢弛已久的律制;又依律藏興建戒壇,令隆昌寺成為弘揚律宗的道場,依律制如法傳戒。因此,使寶華山成為戒律森嚴和山門鼎盛的律宗叢林,馳名全國,而有「律宗第一山」、「天下第一戒壇」之美譽。

四、擴建道場

在諸事完備下,大師自順治十四年至康熙十五年間,對寺院進行大規模修建。經過多年的精心策劃與擴建,寶華山的殿閣、僧堂及寮舍等皆煥然一新,金碧輝煌,極其莊嚴。大師曾說,寺院所有大小規模的修建等,都是補足先師三昧老和尚把隆昌寺改向後所未能完成的工程,藉此報答老和尚恩賜得戒法乳之深恩。

大師深謀遠慮,為了護法安僧,永保寶華山的經濟自足,將寺中平時墾植山林、農田和香資的盈餘,陸續購置田地及山場,作為常住的恆產,為寶華山奠定穩固的基業,成為中國東南地區首屈一指的巨剎,令當時的隆昌寺有「三門巨麗,甲於東南」之美稱。寶華山之能於清代屹立近三百年,健全的寺院經濟制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除了大規模修建隆昌寺外,大師亦修復天隆寺古剎,擴大弘律的事業。此外,大師又開設慈應律院,從事慈善救濟事業,提供孤獨無助者棲息之處,為佛教之濟世助人創立典範。
大師作為一位律學實踐者和弘揚者,一生致力於弘揚戒律,在其英明的領導下,隆昌寺諸事依律制而行,成為傳戒、弘律的大本營,使得沉寂已久的律宗再度大放光彩。大師深得當時佛門的耆宿的讚歎,無怪乎受讚譽為「千華律虎」、「南山道宣律師再世」。大師堅苦卓絕且對漢傳佛教貢獻卓著的一生,便是本書期盼能盡量呈現的。

祈願任何見聞或閱讀本書的人,在菩提道的修持具足一切的順緣,去除一切的違緣,
發大菩提心,具足信願行,同生極樂國。
謹將本書的功德至誠回向佛法長久住世,利樂群生;
願所有的具格的善知識法體康泰、長壽住世,並轉妙法輪;
願所有的眾生都能值遇具格的善知識,聽聞正法,發菩提心,速證菩提;
願所有受煩惱眾苦逼惱的眾生,都能蒙觀世音菩薩的願力而得清涼之地;
願所有的病者都能遇到良醫,迅速康復,過有意義的生活;
願所有的亡者都能蒙阿彌陀佛慈悲的接引,速往極樂世界,早證菩提。

商品評價

目前沒有評價。

搶先評價 “見月律師 ──千華律虎”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相關推薦

全館即時榜

編輯推薦